小雨的性自主權
文章提要:本文為本院吳志祥諮商心理師對近期「火車性愛趴」社會事件之回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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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如果是你的女兒,你會同意她像小雨那樣做嗎?」
抱歉,這個問題我不太理解,可以說明一下嗎?
這是在問「如果是你的女兒,你會告訴小雨那樣做是違法的嗎?」
法律規定,當一個人年滿十六歲,他/她就有了性自主權。這個性自主權沒有附加太多但書,至少沒有說不可以是同性之間的性行為,也沒有說不可以同時有三人以上參加,更沒有說兩次性行為之間應該間隔幾分鐘…。所以我會告訴小雨,如果不渉及妨害風化,不是性交易,那樣做不違法。
我不會。因為我不是信徒。
這是在問「如果是你的女兒,你會告訴小雨,會那樣做的人該看精神科了!」
我不會。理由有二個。首先,我想就算這是一種病,「它」不是用藥物能治癒的病,而臺灣精神科醫師所接受之心理治療訓練的程度,差別非常大。就算要找精神科醫師,也要找個每週固定有時間是以心理治療模式在看診的醫師,否則跟掛錯科別沒兩樣。其次,就我對精神醫學診斷準則的粗淺認識,「它」當然可能是精神疾病的一種症狀行為,但「它」也可能只是一個選擇。與其說「會那樣做的人就該去看精神科」,不如先試著了解「你那樣做是基於怎樣的想法呢?」
這是在問「如果是你的女兒,你會告訴小雨那樣做是不道德的嗎?」
道德是人們能夠和平共處的一個重要基準,我會告訴小雨,如果你不遵從某些人的道德觀,你就很難跟他們和平共處。舉例來說,你做了這樣的事,你未來的男朋友覺得不道德,他很可能在知道這樣的事的第二時間就離開你(第一時間他可能會覺得不妨跟你也上一次床;雖然他認為你的性史很不道德)。我還會說,如果你不遵守某些人的道德觀,可是又想堅持自己的道德觀,你最好要有所準備。臺灣社會有不小偽道德的成份,一位新聞主播會熱切地告訴觀眾,他取得了獨家新聞:某某人和某某人發生了婚外情。然後在接下來的十多天追著當事人、當事人的親朋好友進行現場連線報導,要求大家掏心掏肺以滿足民眾「知的權利」。除非,當事人具備了「再報小心我撤廣告」的實力。可是當一位新聞人與某某人發生婚外情而被媒體追著跑時,卻會要求「各位請不要再報了,不然我會瘋掉!」、「請不要再追著我的家人跑了,他們不應該承受這些!」
然後我會說,道德是用來要求自己的!我們可以用道德觀來選擇朋友,但用道德要求陌生人則終究有無可施力的時候,因為道德的強制力一定要透過你才能發揮功效。很多政客的行為都有道德瑕疵,so what?!他們自我感覺良好,大家也拿他們莫可奈何。這不是要你成為自我感覺良好的人,而是要你成為不隨波逐流的人。符合當代道德觀的人不一定就是「好人」(讓我說個元佑黨人碑的故事給你聽)。道德不是個簡單的概念,不要輕易地被別人的道德觀牽著鼻子走,否則你會以為服從權威才是道德的。天啊!這比你去「那樣做」還糟糕。
「如果是你的女兒,你會同意她像小雨那樣做嗎?」
這是在強調我有同意權嗎?我同不同意她不是都做了嗎?!我會希望小雨知道「如果你那樣做的話,我會怎麼想、我的感受會是如何!」她是我的女兒,不是我的財產。身為父母的權力不是強迫她按照我們的意思去做,而是好好地教育她。她有多看重我的想法與感受不是一件可以強迫的事,更重要的是,她有自己的想法與感受。她終究得自己去權衡一切。
這是在問「如果是你的女兒,你能在理智上、情感上接受小雨那樣做嗎?」
我不能,尤其在她還那麼年輕的時候!我希望她有幸福的人生,上一次我思考如何有幸福人生的時候,很確定這樣的歡愉不會帶來長久的幸福!所以在她變成一個會去那樣做的女兒之前,我希望自己來得及分享自己的幸福觀,希望自己曾告訴她夠多的故事,讓她能「透過檢視別人的人生,省思自己的選擇」。
「如果是你的女兒,你會同意她像小雨那樣做嗎?」
這是在說如果我知道她逕自去做了那樣的事之後,我會處罰她嗎?讓她看到一位父/母親的悲傷與擔心算得上是一種處罰嗎?如果算,這就是我的處罰了!
1.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20229/34056337
2.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%E7%81%AB%E8%BB%8A%E6%80%A7%E6%84%9B%E8%B6%B4-%E5%85%AD%E4%BA%BA%E8%A2%AB%E8%B5%B7%E8%A8%B4-%E5%B0%8F%E9%9B%A8%E6%9C%AA%E5%88%97%E8%A2%AB%E5%91%8A-084607628.html
3.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2/6929681.shtml/NATIONAL/NATS2/6929681.shtml